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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 2024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浏览次数:8327

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

2024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院对紧缺职业教育人才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秘〔2021221 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核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现开展2024届“校园招聘”工作,招聘部分紧缺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由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具体实施。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5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811月(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11月(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校园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况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3.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4.蚌埠发布等相关媒体平台。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分步实施:

1.网上受理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于20231122-1128日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到指定邮箱(即bbjsxy3125950@163.com)。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出具审核合格并盖章的《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情况,组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点设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详细地址确定后告知)。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报名条件),在规定时间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详细地址确定后告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现场资格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现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要求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于12月上旬,地点定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各100分。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20分钟(试讲1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如面试总分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1次。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待拟聘人员在2024831日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履行入编手续(事业编制)。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提醒:天津市以外的高校应聘人员经过资格复审并现场参加面试的,面试结束凭火车票等凭证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

咨询电话:

0552-3125950(蚌埠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52-3110232(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附件1:蚌埠技师学院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

/upload/file/20231115/20231115194321_65917.pdf

附件2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

/upload/file/20231115/20231115194406_455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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