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7-05
皖社发〔2018〕1号
关于做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各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用技术型大学、技工院校:
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社发〔2018〕12号)精神和要求,经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现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选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专家组、评选工作组。
领导小组负责把握评选推荐工作的方向和原则,审核确定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批准评选推荐结果。成员由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等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评审专家组负责审查各地各校上报的推荐材料,评审提出审定名单。
评选工作组负责拟订评选推荐方案,收集整理单位和个人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联系、解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公布、发放通知文件及评选结果等。工作地点设在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
二、评审推荐程序
1.公布评选文件。评选推荐工作组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社发〔2018〕12号)及我省关于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与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院校、院(校)长、教师参评。
2.报送参评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或个人,按文件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和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省评选工作组。
3.评选工作组初审。评选工作组对申报院校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评审专家组评审。
4.评审专家组评审。评审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依据评选推荐要求,经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方式,提出上报推荐名单。
5.公示评审结果。领导小组听取评审专家组评选情况汇报,讨论确定上报名单。评选工作组将领导小组确定的上报推荐名单,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外公示。
6.上报推荐名单。评选工作组按规定和要求,向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报我省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各奖项推荐名单及材料。
三、时间及要求
1.7月5日前,公布评选文件;
2.7月2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或个人,向评选工作组报送参评材料(含电子版),参评材料请按统一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格式);
3.7月28日前,确定我省评选推荐上报名单并公示;
4.7月底前,向中华职业教育社上报我省评选推荐名单及材料。
四、其他有关事项
1.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是经国务院审核保留的我国目前职业教育领域唯一的全国性奖项。该奖项从2008年首届评选以来,得到了我国职业教育战线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分配给我省各奖项推荐名额共16个,其中,优秀学校奖4个,杰出校长奖3个,杰出教师奖9个。本次评选活动时间紧,标准要求高,希望各市、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和各有关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动员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院校、院(校)长、教师参评,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参评材料。请各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此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2.本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各奖项评选原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标准等,遵照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社发〔2018〕12号)相关要求办理。
3.省评选工作组联系人:刘良彬,电话:0551-62655327(传真)、13905604060,电子邮箱359872675@qq.com,地址:安徽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合肥市芜湖路169号升华大厦西单元五楼)。
附件:1.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报送材料装订格式
安徽省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8年7月2日
抄送: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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