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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专家到我校挂职的暂行规定(草案)(修改稿)

发布日期:2014-1-17  浏览次数:4296

蚌埠高级技工学校

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

关于企业专家到我校挂职的暂行规定(草案)

       为加快我校“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 学校聘用企业专家来我校进行挂职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

一、挂职条件

    在企业具有一定技能和资历的员工。

二、挂职形式

   企业专家到我校挂职由企业、学校和系(部)统一安排,按以下二种形式进行:

1、挂职式。企业专家在我校参与教学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传授行业技术和行业的新观念,时间一般半年以上。

2、指导式。企业专家参与对我校教师的培训和教学研究项目,参与教学大纲制定、参与教学改革和校本教材的编写等。

三、挂职要求

1、企业员工到我校挂职,必须遵守我校有关规定,服从我校管理,不能人浮于事,只说不干,必须真正深入学校,参与教学,参与管理,以学校教师的身份要求自己。  

2、企业员工要利用自身优势及企业的有利条件积极为我校服务,真正让学校、企业双方都从中受益。可以进行职工培训、技术攻关、参与管理、推荐毕业生实习和就业。 

3、企业员工到学校挂职,要对学校教学进行切实指导,完成一篇有价值的调研论文 。 挂职结束,将调研论文交本系(部)。 

4、每位挂职员工,连挂职时间不少于二个月。

5、为真实掌握挂职员工的工作情况,系(部)必须跟踪管理,学校将不定期派出检查查小组,进行走访检查。 

6、各系(部)每个学期末与企业联系,将下一学期的挂职计划报教务处和分管校长。 

四、挂职员工待遇 

1、工资、福利

挂职式:工资由企业正常计发。奖励性绩效按学校《教职工岗位津贴分配暂行办法》中津贴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发放以系(部)考勤为主)

指导式:工资由企业正常计发。按照每次工作量,按次发放津贴补助。

 2、交通补贴

每月补助交通费100元。

五、挂职员工管理和考核 

1、企业员工在挂职期间由企业和系(部)实行双向管理,教务处负责监督。系(部)每个月定期向组织人事处报告挂职员工考勤; 

2、系(部)负责对挂职员工进行考核,挂职结束后,将考核意见上报组织人事处; 

3、挂职结束后,考核合格,发放奖励性绩效津贴;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六、挂职锻炼审批程序

1、系(部)每学期初制定挂职员工需求计划;

2、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审核;

3、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校长审批;

4、学校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蚌埠高级技工学校

                             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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