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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管理办法》公示
蚌埠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进修管理办法》已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现予公示。
安徽蚌埠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现制定教师进修管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进修范围:本办法规定的教师进修指教师自我申请参加学历提高或技能提升的学习进修,不包括学校组织的各类非学历进修。
二、教师进修程序:教师有意愿参加学历提高或技能提升学习进修的,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实施。
三、进修专业规定:教师进修所学专业应当是学校现有的主干专业,或是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的将要重点建设的专业。学校每年上半年公布当年可进修主干专业。
四、进修经费规定:教师进修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进修奖励政策:学校根据进修完成后取得的成果,以报销全部学费支出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具体如下: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报销比例为30 %;取得二证之一的,报销比例为15%;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报销比例为20%;取得二证之一的,报销比例为10%;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报销比例为10%;取得二证之一的,报销比例为5%;
4、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即高级技师)的,报销比例为20%;
5、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即技师)的,报销比例为10%。
进修主干专业的,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六、进修政策:对于学校批准的进修人员,应当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在进修期间,由本人提前提出申请,在学习时间和相关具体工作安排等方面,学校予以照顾。
学校鼓励相关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技能提升进修,积极向学校紧缺的生产实训指导教师转型,取得资格证书后,在相应专业实训岗位从事生产实训指导工作二年及以上的,学校将按照进修学费10%的标准一次性予以奖励。
七、其他规定:凡是学校批准的进修人员,在学习开始前,应当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作为学校聘用合同的补充内容,与聘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蚌埠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进修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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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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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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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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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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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专业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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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事理论或实训教学的课程和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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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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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习进修专业(工种)名称和学历(技能)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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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习进修的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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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审核意见 |
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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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门审核意见 |
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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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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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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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进修协议
甲方:蚌埠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乙方培训进修期间和培训进修完成以后的权利义务关系。现根据劳动法及学校《教师进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1、经研究,甲方同意乙方参加 培训进修, 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详见经批准的培训申请表。
2、乙方培训进修期间,甲方将按照学校《教师进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培训结束后,按照学校《教师进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4、乙方在完成培训后必须按服务年限管理要求,应用学习进修成果,发挥所学专业(工种)优势,为甲方提供服务规定。服务年限为8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服务年限,否则甲方不予受理;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或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未达到服务期提前调离的,必须一次性退还以奖励的全部费用,并按未完成的服务年限向甲方交纳1000元/年的违约金。
6、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作为学校聘用合同的一部分,与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3年学校教师进修的主干专业
1、机械类各专业;
2、电类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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